为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业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6月1日,记者获悉,省商务厅与财政厅联合发文,启动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支持内容是对2011年一季度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业务进行业务资助和费率差补助。对我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重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业务的给予资本金补助。
资本金补助支持对象是由各级政府出资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于由政府出资成立,积极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资金资助额不超过各级政府对担保机构出资额的30%;对于国家级贫困县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各市申报资本金补助项目不超过3个。业务补助是对于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业务资助和费率差补助。